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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泰州学院教材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TZXYZBCG20170509)

泰州学院拟对2017-2018学年度的学生教材立项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相关供应商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教材类型及总码洋

本次教材招标主要是2017-2018学年度的学生教材(两课教材、中小学教材、样本教材除外),教材数量约十万册,总码洋约合人民币300万元。

二、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3.供应商必须与高等教育出版社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和合法的进货渠道(提供证明材料)。

4.2012年以来与高校合作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不少于二个(随身携带合同原件供查验)。

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图书、教材经营资质,应提供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公章:

序号

名称

折扣

备注

1




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1.本次招标报价只要求报教材供应最低折扣;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上卸货费、分发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及其它涉及投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必不可少的材料和费用。学校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货与验收

1.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商需在2017年8月20日前将所订购的2017-2018学年度秋学期教材送至泰州学院书库,并能根据我校招生计划的调整,对所需教材实行无条件多退少补。2017-2018学年度春学期教材送达时间听候需求部门通知。

2.验收:

①验收依据:以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为准。

②供应商供货并提出验收申请后,采购人需在7天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货物验收,否则视同验收通过并签收。

五、付款方式

所有教材到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每学期开学90天后,按学校教务处最终确定的采购清单(加盖部门公章并签字确认)及投标约定的折扣计算出合同总价,签订一次供货合同,供应商开具发票,学校履行付款。

六、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签署询价文件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012年以来与高校合作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不少于二个(随身携带合同原件供查验);

4.供应商资质及业绩所要求的相关承诺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和证书(承诺为原件材料;证明、证书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报价表(置于投标文件首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6.提交质保服务承诺书一份;

7.本项目的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传真;

8.供应商认为必需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响应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本次响应文件有效期为30天。

以上响应文件一式伍份(一正肆副,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后,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外封袋上签名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在2017年5月17日15时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济川东路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28室。

七、评定原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积分采用百分制,标准见下表:

序号

评审内容及分值

积分

备注

1

综合实力

(20分)

投标单位提供与高等教育出版社合作关系的证明,得3分,与人民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的合作关系的证明,每个1分,其他出版社每个0.5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012年以来与高校合作的同类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二个积5分,每增加一例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

投标报价

(60分)

认可最高折扣为7.5折,高于7.5折无效。以最低报价折扣为评标基准,其价格为满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最低折扣÷投标折扣×价格分值


3

售后服务

(20分)

有完善的教材供应运营管理方案,积5分

评委自主评定

提供教材样书展示,积5分

投标单位根据我校招生实际情况,所需教材能及时多退少补,后补教材不能影响学生使用;投标单位能提供优质、及时的售后服务,并出具承诺书,列出具体的服务项目,积10分

评标小组按评标综合积分进行排序,积分最高的前两位供应商为协议供货单位,学校按第一、第二中标顺序确定供货比例为7:3左右。如出现两个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且得分相同,取投标折扣低者为协议供货单位,如折扣一样,按签到顺序进行抽签确定。

八、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异地汇票或本票、本地转账支票(收款单位:泰州市财政局,开户行:泰州农行海陵支行,帐号:201101040058888)。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五天内保持有效。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当场退还,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项目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

3.保证金的退还: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018年春学期供货结束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在本次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成交供应商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行为的,成交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招标人依照本文件规定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招标。若成交供应商在执行合同中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用户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15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15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5月17日下午15时30分

2.投标、开标地点:泰州市济川东路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07室。

十、特别声明

1.供应商应严格对照“供应商资质及业绩要求”慎重决定参与投标,评标小组对达不到规定资质和业绩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供应商任何损失和费用。

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及盖章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名和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响应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需求的响应文件,评委会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在评审工作期间,不能及时、完整、有效提供相关原件以供评委会查询,由此导致不利于其响应文件的评审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除此之外,评标小组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对响应文件中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处置。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28室。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769112

 

泰州学院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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