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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学院2019年第一批化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泰州学院2019年第一批化学实验室耗材采购
2.采购编号:TZXYJZCG2019010-1
3.项目预算:69572.9元
二、项目需求
采购物资内容及要求见附件《泰州学院2019年第一批化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清单》。
三、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中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副本载明的经营明细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6.具有第二类、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许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本次投标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
四、投标报价
货物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投标人单位公章: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 | 数量 | 单位 | 投标单价 | 总金额 | 质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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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1.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含税价)。
2.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运费、税费、项目管理等费用,及其它涉及投标、合同履行、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必不可少的材料和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如果单价金额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进行修正。拒绝修正的,其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货物规格及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货物规格及技术要求响应表
投标人单位公章:
序号 | 招标货物型号、规格 和技术参数 | 投标货物型号、规格 和技术参数 | 是否 响应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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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如响应相应的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在“是否响应”栏填“√”。
六、投标文件编制
1. 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当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范围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第二类、三类易制毒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报价表(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7.货物规格及技术要求响应表;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的申明原件;
9.本项目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10.服务承诺。
投标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本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30天。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3份(1正2副,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后,由投标人在外封袋骑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在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2.保证金收款单位:
开户行:农业银行泰州海陵支行
开户名:泰州市财政局
账号:201101040058888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票(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即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
中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行为的,成交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中标人在合同服务期内有任何不履约行为,视情节,采购人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不足部分,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评定成交办法
评标委员会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按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均为最低的投标人,则按签到顺序进行抽签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提供物品的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确认函
投标确认函
泰州学院:
我公司已知泰州学院2019年第一批化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相关要求,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质疑的权利。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无保留地接受公告所有条款,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号码: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投标人应在2019年5月10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递交至泰州学院后勤管理处(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30室)或将《投标确认函》制作成PDF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邮箱(jzcg@tz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不符合资格要求随意报名或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投标活动的,作为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记录在采购人处。
十、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合同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所有货物到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0%,余款于一年后无质量或服务问题时付清。
十一、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日内
2.投标开始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15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19年5月14日上午9:30
3.投标、开标地点: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行政办公楼D1115室。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769112
附件:泰州学院2019年第一批化学实验室耗材采购项目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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